关于报送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2:13:4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阜政办秘〔2012〕5号 分类导航:机关事务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2-01-30 关键字:阜阳 政府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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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市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计划地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阜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20037号)的要求,现就报送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市政府2012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突出我市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报送工作,在超前预测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制定计划。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请的部门,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现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拟完成时间等作出说明,按附表要求填写,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215前送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传真):2267719

三、对需要市政府发文但未申报计划,临时动议、临时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制发。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台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四、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认真审查、综合平衡,编制市政府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规范性文件名称、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事项,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呈报表

 

 

 

                          ○一二年三十

 

 

 

附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呈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拟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名称

 

计划报送时间

 

文件

性质

新制定

修订

 

 

施行时间

 

有效期

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文件制定的依据

 

 

 

文件主要内容

 

 

 

调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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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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