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1 08:53:50 作者:楹庭律师团
政府要与小区业主大会必要协商,还要进行补偿。同时,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在一些地方道路非常稀缺的情况下,要与小区业主等各方进行协调;对于有些小区根本不存在这方面的需求,围墙打开对于缓解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就应小区内道路的生活功能,以及业主宁静和安全的需求”。
此外,对于单位大院,比住宅小区的问题要简单一些,很多是国有单位,但也有一些企业单位,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赔偿标准不同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土地使用权,它包括两类,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通常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企业单位还要看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这个使用权政府可随时收回,只要适当补偿即可;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强制收回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中还需要论证,并进行补偿。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金、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道路建设成本,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包括如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要统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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