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诉讼案件中,证据的缺失使得己方主张的事实出现断层,诉求无法落实到具体的法律规定,客观事实无法与法律规定建立联系,诉求必将难以成立。虽然法律规定“民告官”案件由“官”来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依然免除不了“民”部分的举证义务。在一些案件中即便法官愿意从内心相信你,但没有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官也难以做出公正判决。
1.房屋拆迁诉讼中应提前收集的13项重要证据
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为了能够达到又快又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的维权中,以下证据是您要做好收集准备的: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其次,如果是拆除案件,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准备好一些拆除现场的视频、相片或是报警电话录音、房屋拆迁前照片以及拆除之后的照征等这些都要保存好,这些证据在之后的维权中是极为重要的。
2.土地征收中需要收集的9项重要证据
对于土地征收中,收集的证据其实根房屋拆迁所收集的证据也都差不多,但相对于来说比房屋拆迁要少一些,可也不能疏忽。以下的这些证据对于土地征收诉讼来说就显得非常的重要。所以务必要引起重视。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同样,如果遇到的是强征土地,那么也要尽量的保存好相关视频、照片以及相关文件,强征前后的对比照征也要尽量的保存好,维权过程中强征前后的照片也能够带来极大的好处。
被拆迁 找楹庭
楹在拆迁,庭上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