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新规定

时间:2014-12-24 22:18:36 作者:楹庭律师团

  《芜湖市市区住宅补充规定》经今年芜湖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年3月1日起。

  《补充规定》对芜湖市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住宅补偿作了一些必要的详尽补充,取消了过去在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中设立“奖励资金”的做法,增设了放弃安置补助。审查批准后的,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发生的相关后果,由拆迁人承担一切责任。

  《补充规定》明确,2008年度补偿基准价格和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仍执行《芜湖市2007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按照重置价格计算。

  本规定执行前已批准拆迁的地块按原标准执行,三山区区域内的房屋拆迁补偿暂不适用本规定。

  (芜湖市管理局)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