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迁人的权利

时间:2015-01-02 11:05:20 作者:楹庭律师团

  房屋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   (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协商或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   (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时,均有提起复核的权利。   (7)申请鉴定权:拆迁当事人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则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专业鉴定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技术鉴定。   (8)申请裁决权: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a.请求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回避。   b.请求作出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回避。   c.请求听证主持人的回避。   e.请求仲裁员的回避。   f.请求审判工作人员的回避。   (北京拆迁律师网 热线咨询:4000083855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