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形式

时间:2016-04-12 14:07:12 作者:楹庭律师团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 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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