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政府未进行征地公告,不可进行强征!

时间:2018-05-06 09:02:18 作者:楹庭律师团

现阶段,农村拆迁正在逐步推进,拆迁矛盾也愈演愈烈,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而且有些地区频频出现强征的事情,所以对于要被拆迁的农民朋友来说,一定要注意的是:那些政府未进行征地公告的,是不可进行强征!
一、如果政府未履行征地公告义务,征地农民可以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同时,规定了被征地农民依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权利和义务。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行政机关履行征地公告职责以及被征地单位和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义务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综上,相关机关是否履行征收土地公告的法定义务,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办理征地补偿的合法权利,直接对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被征地农民针对政府的征地公告不作为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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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禁止暴力征地拆迁
拆迁过程中往往会牵涉官、民、商三方利益,其中引发的利益纠纷也层出不穷,虽然 三令五申地强调,但违法拆迁违法征地的步伐并未完全禁止,呼吁我国法律完善的同时更鼓励民众学法知法,大胆行使监督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就明确提出,禁止违法征地拆迁,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理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三令五申强调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仍有不少政府这般,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拆除逼迁,在此提示,民众越是大胆依法维权,越是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农村拆迁应当先补偿后征地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且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与粮食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既要变更土地用途,又要变更农田承包合同。这一方面要确保土地用途变更合法,严格遵循“先补偿后征地”的征地程序,另一方面征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地补偿标准与安置方案应事先征求农民意见,对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与出路预先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征地生态中,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热衷于土地财政,抛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罔顾农民的感受与利益,强势征地,上马形象工程。或者以保障房的名义行商品房开发甚至别墅、高尔夫项目之实,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压低土地补偿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早已作出要求,真正做到尊重农民利益诉求,先合理补偿再谈征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大量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保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群体性事件、甚至暴力对抗政府拆迁等矛盾冲突屡见不鲜,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征地拆迁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一个矛盾爆发点。老百姓真正反对的不是征地拆迁本身而是某些征地拆迁的方式和手段,且无论何时何地,依法行政都是政府行为的 要准则,同样的,拆迁也必须在和谐稳定和法治的轨道里运行。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将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里,杜绝权力惯性,切实依法行政。
 
附:农村拆迁要注意的事项
 
1. 先应明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是宅基地、耕地还是山林地, 对相关的土地类型有明确的规定,如严禁征收耕地进行经济建设、宅基地必须在所有人同意下进行征收,所以明确土地性质后才能进行接下来的事项。
 
2.一般的农村拆迁,拆迁人员不会详尽的所有村民讲解拆迁的规划、具体方案,而是通过村委会转述,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畅,作为直接利益的关系人,村民应主动了解,通过问询或者网上查询的方式了解拆迁规划,不能盲目的从众。
 
3.测量跟统计作为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直备受重视,这也是一个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人的因素是导致问题的原因,所以群众应瞪大眼睛,盯紧每一个细节,切实保障自身的利益。
 
4.所有的一切最后还是要落到书面上,签订协议是重中之重,拆迁面积、安置面积、补偿款项、发放方式、回迁时间等一系列数据都会在协议中体现,所以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不要因拆迁人员的严肃、催促而草草签字,仔细查看协议,有问题当场提出,避免利益受损。
 
5然后就是搬迁了,协议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要求农民搬离,这时不必心急,一般这个时间会在十五到三十天左右,如果时间不够可以向拆迁办申请延期,只要是合理的请求一般会批准申请。毕竟农民朋友们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业都舍不得丢弃,一草一木都凝聚着点滴心血。
 
6.对于在拆迁过程中有争议的,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切不可采取过激的行为,今年来几乎每次拆迁都伴随着命案的发生,如果确实是存在不合法的拆迁行为,完全可以采取上访、投诉举报的方式进行维权,现在的社会讲求法制,注重真象,一定会一查到底,还大家一个清白。
 
7.对于搬迁后的群众来说,有时间的话要随时关注回迁方案的实施,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的举报,在楼房建设、道路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地域标准、违反国标的现象也要随时监督,这毕竟是自己将来要住的房,要走的路,虽不是监理人员,但也要尽到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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