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征地拆迁补偿方式开先河
时间:2015-01-02 11:12:17 作者:楹庭律师团
以当地商品房价补偿拆迁房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通讯员杨心亮)从今日起,同安区启用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新标准中将征地补偿费用实行包干,土地类别按使用情况的不同分为四类,此外,率先在国内采取以当地商品房价补偿拆迁房。这是记者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培训会上获悉的。
在新启用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中,将征地补偿费用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水利设施摊销费等费用计算综合补偿,并实行包干。但各镇、街、场根据不同行政区域结合现行征地实际情况,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标准进行补偿,其中等级最高的每亩补偿5.2万元(包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包干每亩5700元),最低则每亩补偿4万元。此外所征农用地按期交地的,另奖励被征地对象0.6万元/亩。
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实施细则中,把土地类别分为四类: 类为农用地中的菜地、水田、旱地、鱼塘、水库等养殖水面(含耕改池)、果园地(含耕改果);第二类为林地;第三类为未利用地,含荒山、杂地;第四类为集体建设用地。各种类型的土地补偿标准也不同。
最令人关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了新的突破: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全部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普通商品房均价或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补偿,据市国土资源与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此举开了国内征地拆迁补偿的先河。
此外,在房屋的拆迁补偿上还出台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新规,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人均50平方米给予安置,不足的部分以每平方米580元的价格让利给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