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困境缘何?
时间:2015-01-02 11:17:39 作者:楹庭律师团
, 先从立法层面上就没有重视被拆迁户的利益。在我们 物权法出台之前,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有的仅仅是行政法规、规章等,而且有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也仅仅是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角度来考虑被拆迁户的利益,并没有真正的从被拆迁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去立法。物权法出台以后,虽然有了拆迁方面的法律,也对现行的拆迁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规定的比较宏观,操作性不强,对具体的实践操作距离还比较远。其次,即使原有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也是凌乱无章,不系统,甚至有的规定之间相互矛盾,我想刚刚入行的律师可能还要学习一段时间,何况是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呢?
第二, 从我们 老百姓的法律观念上来说,是比较薄弱的,他们不懂的自己有哪些权利,什么时候行使权利,权利受到侵害如何救济,所以往往在实践中导致了自己的权利过了救济的时效,到最后谁也不能帮助他。
第三, 老百姓的权利斗争意识不强,不会理性维权。老百姓一向不愿为自己的权利去斗争,这与我们 长期的义务本位的思想相关,所以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所以,权利是斗争来的。在拆迁中开发商经常使用一些伎俩,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来骚扰、迫害这些被拆迁户,而这些被拆迁户要么害怕搬走,要么采取激进的方法来对付开发商或拆迁办,而实际上则适得其反,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把自己陷进去了。
第四, 就是律师的安全问题。在代理拆迁案件中,律师的安全问题应当是 当其冲。因为他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比如有政府的警告,有法院的司法建议,有开发商的恐吓和威胁,有拆迁办的指责和挑拨与客户的关系等等,这些压力对律师都很不利,所以律师在代理这类案件中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安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律师连自己的权利都保护不了,何谈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