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铁路建设因征地拆迁问题不能按时推进;厂矿企业因征地拆迁问题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城市建设因征地拆迁问题严重滞后
公路铁路建设因征地拆迁问题不能按时推进;厂矿企业因征地拆迁问题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城市建设因征地拆迁问题严重滞后……征地拆迁问题现在已严重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现状——
征地工作开展难,工程项目建设受阻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启动了环水东湾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把电白县沿海部分地区纳入茂名市城市规划范围,在环水东湾片区建设新的城市中心区。随着一大批建设工程的上马,用地需求迅速增加。然而,目前却普遍存在着征地拆迁难的现象。如:在城市建设征地中,茂名学院 (北侧)扩建 期征地是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征用的。
6年来,虽经无数次做工作,但当地部分村民仍然不予配合,拒交土地,妨碍了茂名学院的建设进程,直到去年12月30日,市政府只好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茂名学院扩建 期征用的部分土地得到落实。还有西粤路,该路段从2003年起开始征地,但当地部分村民却在此抢建抢种,种满了密密麻麻的香蕉和树木,向政府敲竹竿,阻碍了征地进程。茂名大道建设也因征地拆迁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而影响了道路建设的工程进展,等等。公路、铁路建设征地主要有洛湛铁路、省道283线等工程项目的征地建设。洛湛铁路建设由于征地拆迁工作部分受阻,阻碍了工程建设进程,致使铁路峻工要延迟一年多;省道283线因征地补偿问题,致使该公路建设未能按计划推进。厂矿企业建设同样也遇到征地拆迁难题。目前,粤电厂7号机组、华南销售公司储罐项目等一批工程项目,由于征地拆迁工作受阻,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
原因——
农民诸多要求,政府无法满足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制定和严格执行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建立了征地预存款制度,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同时,加强对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协调指导,运用法律武器破解征地难题,较好地保证了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然而,征地的进度仍然不够理想,征地工作遇到重重障碍,有些项目的征地工作甚至陷入停滞状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主要原因有多方面。一是被征地农民法制观念淡薄,无理要求多。部分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征用中往往会采取不同方式提出无理要求,有的临时增加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借机敲竹杆;有的更是随心所欲,根本不理会征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如:在茂名学院 (北侧)扩建 期征地中,市政府根据省对留用地的有关规定,将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0—15% 留给被征地的集体使用,但村民却要将留用地分到户;同时,他们还提出政府也要出钱征用他们的土地修建他们的村道等。由于村民的无理要求诸多,政府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致使征地受阻。二是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无法满足被征地农民的要求。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虽然高于省规定的保护标准和邻市的补偿标准,但群众普遍认为补偿标准还是偏低,要求提高标准,有的还要求附带解决路、水、电等问题,有的协商不下就拒绝交出土地。
三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难以落实。根据省的要求,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是由政府、村集体、村民个人三者按4:3:3缴纳的,然而,我市大部分的村集体 (原生产队)却没有集体经济,因此,村集体部分无法缴交,而个别村民也不愿意缴交,有些征地面积较少的,所有征地款都不够缴交社保费,被征地农民反响强烈,致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困难,难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活出路。四是拆迁安置难。主要表现在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易地建房用地难以落实。如高 (州)长 (坡)公路征地的拆迁安置补助标准每平方米只有80—250元不等。群众认为,过低的安置补偿款不足以重新建房,所以不同意拆迁。五是一些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群众对政府有怨气。六是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有的违法用地是由于报批材料要件多,要求严,报批工作涉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用地单位,协调工作和组织材料需耗较多时间,上级有关部门及上级政府审核审批也需要较长时间,致使报批时间长,一些项目急于用地,用地者往往铤而走险,违法使用土地。
建议——
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问题现已成为制约我市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因此,社会各界呼吁,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那么,如何破解征地拆迁难的问题呢?市有关部门和许多人大代表都认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 (一)要认真抓好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法律和法规,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缩,确保执法不走样;另一方面,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群众理解支持征地工作。同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阻挠征地拆迁的黑恶势力。(二)要加强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于今年4月20日成立了市征地拆迁指挥部,对征地拆迁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领导。因此,各地也要在原有基础上充实机构,明确职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要实行挂点督办,责任到人,跟踪落实;每个征地拆迁点要有一位领导蹲点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解决 征地拆迁工作难点, 确保 征地拆迁工作 顺利开展 。(三)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继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活出路;积 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多渠道增加失地农民收入。(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由政府出面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负起责任,研究解决办法,为农民排忧解难,逐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五)加大对征地工作的投入,增加政府土地储备,保障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加快推进城市向东向南靠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