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拆迁赔偿政策是什么

时间:2018-05-27 23:37: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越来越重视对城市的规划,所以很多时候需要对已有的房屋进行拆迁。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的规定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也分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那么除了私有的房屋,单位企业产房屋拆迁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律师律师为您解答!

  一、单位产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无论从拆迁协议、还是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看,公产房拆迁的标的物是公产房屋的面积,而非承租人。

  因为动迁补偿款是按面积计算的。

   制定拆迁补偿的政策是针对家族的,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对象是公产房屋的使用权人,补偿的权利是公产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承租权。

  二、什么是公产房屋

  所谓公产房,是我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 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一)公产房屋的性质

  公产房是我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充分体现了我国公有制度下的平均分配原则,它是以家族为单位,以承租人为代表而分配给家庭的。家庭成员均有承租权,因为家庭成员的福利利益不是源于户主,而是源于 政策。

  因此,公民承租的公产房是以承租人为记号的所有权归他的房产。

  在此情况下,公产房又分为直管房和自管房。直管房即直管公房,所有权归 ,管理形式表现为某市某区第某个房产经营管理所,简称房管所。自管房即国有企业响应 政策或集资或自建而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

  (二)公产房屋的权属

  公产房的附随权利即公产房的使用权、居住权。

  承租公房就是向 或企业缴纳房屋租金,而将该房屋归本家庭使用的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家庭人口众多,承租证上只能写一人,通常写户主。若单从现象上看,承租人是谁,该房就归谁,他有权处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正如前所述,公产房分配是出于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繁衍的需要分配给家庭,主要解决家庭居住问题,使得人有其所。

  关于单位企业产房屋拆迁的标准,简单来说就是私产房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而单位企业之类的公产房主要是依据其使用面积,并且两者的拆迁款分配也是不一样的。公产房中的拆迁费有一部分需交给房管站等相关部门。具体的标准还要依据各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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