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厂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时间:2018-05-27 23:37:22 作者:楹庭律师团

  说到公司拆迁补偿标准,我们要注意,公司拆迁补偿标准和房屋的拆迁补偿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不能单纯和房屋的拆迁补偿混为一谈。那么,公司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公司拆迁的问题。

  公司拆迁补偿标准

  1、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3、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4、搬迁奖励赔偿。

  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块赔偿的充分赔偿来补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拆迁补偿标准的介绍,在进行公司拆迁补偿的时候,主要是包括房产价值赔偿、设备设施赔偿、停产停业赔偿以及搬迁奖励赔偿等方面的赔偿,另外,如果是对房屋进行补偿的话,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不得低于它们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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