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收集全市饮水安全图片和视频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4-12-28 12:45:0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食品医药 机关事务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9-09-28 关键字:重庆市 饮水安全 图片视频 手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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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收集全市饮水安全图片和视频资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

  据悉, 饮水安全工作会议将于近期在我市隆重召开。为认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当好东道主,并借此机会深入宣传我市饮水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市水利局认真研究,决定向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广泛收集有关饮水安全的图片和视频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资料范围及要求

  (一)图片资料

  1. 已成和在建饮水安全工程图片。主要包括:能充分反映我市特色(集中供水、城镇供水、整镇推进等)的已成或在建的各种规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图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后的对比照片;先进的水处理设备、工艺、实验室照片等。此部分图片各区县不少于6张。

  2. 饮水安全典型人物、场面、事例的图片。包括:能反映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后喜悦心情的图片;能反映“先建机制、再建工程”、“三公示”等重庆特色的图片(如:用水协会选举场面、大气的“三公示”标志牌等)。此部分图片各区县不少于5张。

  3. 领导关怀图片。主要包括:市领导、水利部领导现场检查的照片;市水利局技术人员在工程一线指导的照片等。此部分图片各区县不少于3张。

  4. 以上照片一律要求用JPG或JPEG格式的数码彩色照片,大小不低于2M。照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合理,主题突出,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报送照片以表现事件为主,除省部级以上领导视察工作或特别能反映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效的照片外,其余照片原则上不用人物特写。

  5. 每幅图片都必须附上所反映内容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二)视频资料

  1. 各类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建设或建成后的视频资料;

  2. 反映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典型人物、场面或事例的视频资料;

  3. 反映领导关怀、视察的视频资料;

  4. 所有视频资料的格式统一为AVI格式;

  5. 请各区县水利局积 求助于当地电视台,尽可能多地收集视频资料并认真筛选。原则上各区县提供的视频资料总时间必须长于3分钟。

  二、注意事项

  (一) 饮水安全工作会在重庆召开来之不易,请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务必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尽可能提供高质量的图片和视频资料,并明确一位局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市水利局将根据现有资料和各区县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制作全市饮水安全成就图片展和电视短片,在 饮水安全工作会期间广泛宣传,并在重庆水利网上开辟专题予以报道,同时寄送各区县党委政府参阅。

  (三)为保证资料的质量,请各区县接此通知后立即着手部署相关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资料报送市水利局(联系人:纪勇,联系电话:89079265,qq:5953616)。同时,市水利局办公室将对各区县上报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核,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发回重新拍摄和报送,并在全市通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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