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协议不能随便签!签前注意这几点!

时间:2020-12-22 16:03:12 作者:楹庭律师团

 

  1.要知道和谁签的协议:(1)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当的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

  2.要知道哪种情况签字风险更大:不论城市国有土地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都有严格的法定流程。不是仅靠村长、社区一句话就可以征收。作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订高风险的协议,因为这会使权益保障和后续履行存在极大风险。

  3.某些被拆迁人在空白协议上签了字,导致后续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补偿安置没了保障。所以协议必须把协商的内容逐一写明,签字盖章并且保留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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