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拆诉讼维权中,被拆迁方如何举证?

时间:2020-12-25 14:47:2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征拆诉讼中,证据的提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最后的结果,那么被拆迁人应该如何举证呢?一般是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的,第一种就是拆迁户举证,一般拆迁户举证是要反映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例如: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其超越起诉期限的除外;

  2、证明被告的不作为;

  3、要求行政赔偿时证明其遭受侵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举证的事项。

  第二种是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在一些特殊情况先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都无法提供证据,此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4、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被告可以不对其合理性举证,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取证;

  5、对于应该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核查或调取。

  面对不同的情形需求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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