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误拆”了,该怎么办?

时间:2021-01-12 13:26:28 作者:楹庭律师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如果拆迁方说是误拆,那么应该对拆迁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被拆迁人还没签订协议,房屋就被拆除了,这明显是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的,是违法的。

  这种是历史原因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手续不全,并不是真正的违建,所以在拆迁中可以取得补偿。最后就是合法房屋,这类是被拆迁方定义为违建的。事实上并不属于违建房屋,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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