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是否有权对农村房屋实施搬迁?

时间:2021-01-15 13:15:1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土地管理法律,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局是没有权利进行拆除的。只有法律才可以设定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应当视为违法行为。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