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主人将房子做抵押了,拆迁时会对补偿造成什么影响吗?

时间:2021-02-07 17:32:51 作者:楹庭律师团

 

  案例背景:

  李某白手起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李某想要扩大规模,但是迫于资金的压力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李某将自己在郊区的一个老房子作为抵押,但是后来城市进行了重新规划,要对小李的房子进行征收,那么已经被抵押的房子会不会对征收补偿造成什么影响?

  法律讲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对于被征收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的,在房屋征收补偿时会因选择的补偿方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足以确保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案中,如果董某选取不同的补偿方式该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也会发生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方案如下:第一,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具体到房屋征收的补偿金,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本案中,在被征收人董某获得货币补偿后,抵押权人可以对董某取得的补偿金优先受偿,也可以提存。第二,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征收拆迁补偿也可以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双方根据补偿安置合同办理安置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这样,通过变更抵押登记,既对被征收人进行了补偿,又保护了抵押权人的利益。本案中,董某应当书面通知银行,之后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并办理抵押登记。

  一句话说法

  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作为征收补偿的两种方式,被征收人作出两种不同补偿方式的选择,其所对应的对抵押权人的义务也不同。但是,无论选择哪种征收补偿方式,抵押权人的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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