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宅基地确权调整,三类人宅基地不予确权,将被收回!

时间:2021-06-10 11:16:20 作者:楹庭律师团

 

  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够进行确权登记,以下三类宅基地将不能确权登记,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1、违法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一户多宅在农村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也非常之多,但大体来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一户多宅,主要是指农村违规违法建房、建新未拆旧等等原因出现的拥有多处宅基地;一类是合法一户多宅,主要是指由于合法继承等原因出现的拥有多处宅基地。

  2、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要进行确权登记,宅基地上就必须要拥有住房,而且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住房的所有权属于谁,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属于谁,进行确权登记时,房屋和宅基地都会确权登记给权属相关人员!

  3、违规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近些年农村违规违法建房问题也非常严重,进入到2021年后,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控,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占地建房等问题,保障农村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所以农村违规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也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国家还将会把这一类宅基地收回!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