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4 13:09:1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种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许多被拆迁人发现开发商会直接来拆房建房,问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征收方或者开发商那边就会回答是城市规划,是一项政府的征收拆迁政策,没有违反法律。而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房屋经常会被说成是违法的建筑,需要被强制拆除,还不能得到补偿。这种情况让许多被拆迁人感到十分气愤,凭什么开发商来拆房建房就是城市规划,而我自己建的房子就属于违法建筑了呢
当然,被拆迁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但究竟哪不合理呢?在听到这个问题之后,许多被拆迁的农民朋友们就开始茫然了,不知道该回答什么来。在这里律师就告诉大家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需要经过一套法定的程序,还需要考虑多方因素进行综合认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无证和有证来判断。而城市规划,属于一个较为广义的概念,并不能将开发商所有的开发行为都囊括进去。那么,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来区分,才能使征收中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呢?接下来就由律师来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所谓城市规划,就是指地方政府对城市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通过这种方法来使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达到长效的提高,当然也包括城市片区规划。而住宅及其环境问题仍然属于城市的基本问题。
这句话也就是说,在对城市规划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定会牵扯到对农村或者城市房屋的重建、拆迁和改造的问题。那么很自然的就会同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联系到一起。
但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开发商要对城市规划进行实施的具体操作步骤,一定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授予权限。简言之,开发商如果想要对房地产进行开发,一定要先得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房地产开发也并不是只限于商品房屋的开发或者房屋建设,还需要包括房屋开发和土地开发在内的经营活动。
因此,我们并不能把开发商在基本农田中建房子的行为称作城市规划。开发商在政府的指导和授权协议下,从事相对应的经济活动,才能被称为城市规划。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发商实施的房屋改造或者拆迁等,才是合法的。除了这些之外开发商不能用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的使用和开发土地的活动。
首先,所谓城市规划,就是指地方政府对城市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通过这种方法来使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达到长效的提高,当然也包括城市片区规划。而住宅及其环境问题仍然属于城市的基本问题。
这句话也就是说,在对城市规划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定会牵扯到对农村或者城市房屋的重建、拆迁和改造的问题。那么很自然的就会同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联系到一起。
但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开发商要对城市规划进行实施的具体操作步骤,一定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授予权限。简言之,开发商如果想要对房地产进行开发,一定要先得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房地产开发也并不是只限于商品房屋的开发或者房屋建设,还需要包括房屋开发和土地开发在内的经营活动。
因此,我们并不能把开发商在基本农田中建房子的行为称作城市规划。开发商在政府的指导和授权协议下,从事相对应的经济活动,才能被称为城市规划。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发商实施的房屋改造或者拆迁等,才是合法的。除了这些之外开发商不能用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的使用和开发土地的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和开发商联合牟利的现象十分常见。例如以公共利益为由(也就是指城市规划),实施商业开发,使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快拿起法律武器,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
而农民建房子,就会被认定是违法建筑,这样的说法也太过于绝对了。
对于征收拆迁来说,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之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扩建、新建、改建房屋和使房屋用途改变等不当的使补偿费用增加的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实施的,不需要给予补偿。
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依照法律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一定要依照法律进行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前,应该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征收范围内没有经过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那些认定为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合法的建筑,需要给予补偿;对那些认定为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反法律的建筑,不需要给予补
对这条规定的理解应该是:农民所建的房子,如果违反了城乡规划,就会被认定是违法建筑;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之后(现实生活中的判断点是在下发征收公告之后),如果农民实施了扩建、改建、新建或者使房屋用途改变的行为,其房屋就会被认定是违法建筑。
所以说,不是农民建房了,就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大都比较复杂,上述内容中的两条只是概括性的条款。还是那句话,在看待事物时,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与具体的解决措施相对应。
在这大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征收方为了达到高效率拆迁,给予被拆迁人低补偿的目的,会把证件不全或者没有证件的房屋都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不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掉进征收方的陷阱。如果发现了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向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