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特殊队伍的到来,使得准备上访的陈月华收起上访信,露出许久不见的笑脸;重新测量后,高来娣家将被拆迁的房间面积多了3.39平方米,还拿到15万元的全奖……
在杨浦区河间路南块动拆迁试验基地,律师作为第三方深度介入,义务为动迁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在上海属 创。如果剩下的最后3户人家同意签约,这个基地将没有一户人家被强迁。
帮助“钉子户”寻找证据
66岁的陈月华是一名退休教师,在平凉路1751弄5号已经度过了63个春秋,因为阁楼的争议成为“钉子户”中的一员。
河间路地块按照上海市政府2009年2月颁布的第4号文件精神,采用“数砖头”即算面积,而不是“算人头”的方法来计算动迁安置结果。
按有关政策,动迁居民的住房要同时满足“租赁卡有的记载、用于居住、收取租金”3个条件,才能换算面积,而陈月华家的阁楼在租赁卡上既无记载也未缴纳租金,因此动迁公司认定她家的阁楼不能计算在内。
5月17日晚上10时许,律师张善美走进了陈月华的家门。她得知陈月华并非承租人,原承租人已过世。她与其弟是同住人,按规定如签约,需双方签字。而其弟居住在外,无法联系,这样将不能在5月17日这最后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并会失去约15万元的奖励费。为此张律师告知动迁公司陈月华的真实情况及理由后,在征得陈月华的同意下,立即帮她书写了延期签约申请书,既保证拿到动迁的全奖,又有时间找到其弟及请律师对争议部分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多方调查,张善美找到3个对陈月华非常有利的证据: ,她家的阁楼确为1945年搭建;第二,1981年房屋普查时,租赁卡上有这间阁楼的记载,并写明面积是22.7平方米,层高2米,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第三,因为这间阁楼的存在,陈月华家原8个同住人无一人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
但是,有了这3个证据,陈月华的阁楼依然得不到认可。7月3日,一纸裁决书送到她的手中,强迁即将来临。7月9日晚上,张善美再次找到陈月华,劝她把无争议部分先保住,对有争议部分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陈月华深感律师为其着想,既让自己保住了奖励费,又能保住诉权,便在张善美陪同下决定前去动迁公司签约。张善美同时还要求动迁公司对其争议的部分请公证处做证据保全。签完合同,已是凌晨1时。
陈月华感激地说:“我连上访信都写好了,要不是张律师,我只有到有关部门去上访了。”
实测面积多了3.39平方米
“我当初连死都想到了,没想到能这样圆满解决。”提到解决方案,高来娣乐不可支。
57岁的高来娣是陈月华的邻居,住在平凉路1751弄11号。20多年前测量房屋面积时,后楼一间房屋被漏算了,因此她和家人一直不肯搬迁。“我房产证上是18.6平方米,别人家同样结构的有二十多个平方米。”高来娣一直不相信当初测量的面积,多次要求重新测量未果。
5月17日晚上9时许,律师马永健和刘响文到访,却被高来娣回绝了。但他俩依旧多次登门了解情况、商议办法,常常在凌晨时分伴着星月离开。高来娣心中的疑虑逐渐被他们的热情融化。
由于错过了全奖期,高来娣不能获得15万元的奖金。张善美得知高来娣的诉求后,对她说,你对动迁方案是认可的,仅仅是对面积认定上有异议,可向动迁公司提出申请重新测量。随后她又找到经办人员,要求重新为高来娣家测量面积。
7月23日,大桥物业有限公司上门重新测量,测量结果显示,房屋实测面积比原来多了3.39平方米。这样一来,高来娣不仅多拿了45900元的补偿款,还讨回了15万元的奖励费。高来娣的丈夫是植物人,律师们还帮她申请到5万元的特困补助。
提前介入程度深、效果好
“我们觉得动迁组按照法律政策办事没有错,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没有错,双方产生矛盾时就需要中间渠道来协调。”张善美说。如果由动迁公司请律师,老百姓可能会不信任,他们希望请的律师最好与动迁双方都没有利益关系。
5月9日,张善美等8名律师以非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第三方身份深度介入动迁,义务为动迁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在上海属 创。他们的工作范围从在动迁基地旁“摆台”集中咨询到入户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和写意见书与尽职调查报告,介入程度深,效果明显。
“在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律师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没有为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对一户居民的所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张善美说。而一份法律意见书,能给双方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自他们介入以来,已有七八户可能被强迁的人家顺利搬迁。截至5月17日,河间路南块基地实现91%的签约率。杨浦区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吴岩说:“以后其他地块动迁,一定让律师提前介入。”
目前,河间路南块动迁基地只剩下3户人家还没签约。“希望没有一户人家被强迁,这是我们所有律师所期望的。”张善美说。
【焦点关注】动迁前,由政府购买律师服务
律师志愿者团队介入动迁能否持久?张善美认为,律师的经济利益是个现实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由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使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监督成为上海动拆迁工程中的“规定动作”。
“以前律师参与动迁有两种形式。”张善美介绍,一是律师“坐堂问诊”,各区抽出10-20个律师,由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志愿团,在指定地点接受咨询,律师不会跟踪下去帮助交涉、调查。律师志愿团从2002年开始出现,效果并不好;另一种方式是信访,各个区抽律师到区信访办,陪着区领导信访接待,这个制度一直持续到现在,但效果也不明显。
“再后来,就在后期化解动迁矛盾时找律师参加,政府委托一个律师事务所,律师调查取证后,给信访办一个解决方案,这是一种相对较好的方式。”张善美说。也有动迁公司从动迁伊始便请律师介入,但只是“浅层介入”,只管宣传、咨询,并不真正帮老百姓调查取证。
上海市律师协会认为,律师作为第三方全程深度介入动拆迁,把动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降低了“维稳”成本。目前,协会已成立专门的动拆迁委员会,接受广大律师自愿报名,一期报名人数已超过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