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0 11:29:31 作者:楹庭律师团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种类
1、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
二、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对上述第一类纠纷的处理
(1)行政裁决:经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院起诉。
(3):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对上述第二类纠纷的处理
依法成立的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此类纠纷应当依据、的有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
延伸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必读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中对承租人的补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