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0 11:29:31 作者:楹庭律师团
什么是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房屋新
拆建单位依照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或主动放弃一些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收补偿的救济途径
1、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
2、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
3、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的,人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国家法律规定,对于房屋征收的情况,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笔资金。当然,如果有对征收有所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