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是否有权退房

时间:2018-08-20 11:29:33 作者:楹庭律师团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是什么意思?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是否有权?

按使用面积计价,消费者拿着皮尺自己就能量出面积了,开发商的“猫儿腻”就不好藏了。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大于约定超过3%,3%以内部分由人补足,超出3%部分由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人;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超过3%的,3%以内部分由开发企业返还购房人,超出3%部分由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此外,只要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相差超过3%,购房人都可以要求退房。

公用面积分摊一直是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新办法要求,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之前,必须公示测绘单位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报告书中要写明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加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的预售合同中还要将这些分摊内容一一写明。而且,这些公摊情况公示后,并且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第一份合同后,分摊情况就不能再变了。

1、商品房应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根据相关的,本来两者都可以,但从市场检验的结果看,应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

2、公摊部位的产权归谁所有?

已纳入分摊面积的共用部位的产权,属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时,买房人怎么办?

商品房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