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8-08-20 11:29:3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国家对于征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征收了农民的地,就要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但是至于补偿的,很多的人是很不清楚的,尤其是2018你出台的新的补偿标准。那么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18年最新的征地。

土地租出去了,补偿咋分?

最近,网友却为此犯了难,他家的地早就租给了承包方,具体情况是这样:王老头家的地,租出去30年期限,但现在才10多年,就遇上国家征收。期限还有将近20年到期,这种情况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补偿费用是给承包方,还是给发包方老王头呢?

补偿可是“真金白银”,哪一方少拿了都不乐意

对于这种情况,农户在土地出租后,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由农户享有。所以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会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照规定流程分配给农户。

承包方就没有补偿了吗?

根据《农村》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

①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

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第2点可以看出来,补偿肯定是有的。

具体分配原则,会根据《最高人院关于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②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也就是说,青苗费、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大多数情况也都是承包方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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