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8 14:36:19 作者:楹庭律师团
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参照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补偿,无折旧。实务中需要结合具体情节综合认定。
相关知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
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
二、搬家补助费标准
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50元,需要周转过渡的,应计算2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三、经营性补助费标准
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商贸等)和区位的不同,经营性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和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委托拆迁费标准
政府投资及公益性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取;商业开发拆迁项目,由拆迁人与委托拆迁单位协商议定。
五、《青岛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青政发〔2003〕33号)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对于集体土地房屋的征迁补偿,适用《青岛市区土地征购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具体应由国土资源局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