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征地

时间:2018-09-02 20:03:18 作者:楹庭律师团

非法征地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土地昂贵的地区,土地所有者经常会遭到政府、房地产开发商非法征地的情况。那么什么是非法征地?小编为你详细讲解非法征地的具体情况。

什么是非法征地?

非法征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非法行为。

非法征地的类型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非法征地该怎么办

一、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小编提醒您,在土地被征收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对方是合法征地还是非法征地,要是有非法征地情况要懂得收集证据来反驳。

延伸阅读:

  • 非法征地该怎么办

  • 依法征地的对策

  • 政府违法征地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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