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2015年供地计划出炉 存量土地纳入管理
时间:2016-03-24 10:16:23 作者:楹庭律师团
5月17日,国土部网站挂出《关于下达〈2015年 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2015年, 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与去年大致持平,且需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用地,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用地计划指标;对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单列指标不得低于 下达计划总量的3%~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看历年 土地利用计划发现,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为2015年 土地利用计划的一大亮点。
优化供地结构
一直以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国土部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的重要手段。
国土部2013年的督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有些省(区、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控制指标,相当一部分省(区、市)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问题,有些省(区、市)存在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批新增建设用地问题。
国土部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以来, 建设用地供应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在2013年达到73万公顷,但在总量控制下,2014年,全年共供应建设用地61万公顷,为近三年同期最低水平,同比下降16.5%。
土地增量压缩之时,国土部亦借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调整并完善供地结构。
国土部土地整治中心处长刘新卫撰文称,2001~2010年,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进城,农村建设用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3000万亩。
《通知》要求,对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单列指标不得低于 下达计划总量的3%~5%。
与此同时,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也不尽合理,城镇工业用地比例偏高,2010年 城镇存量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高达26%,珠三角、长三角等一些制造业发达地区工业用地比例超过40%,个别地区甚至超过50%。
2015年,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与去年大致持平,且需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用地。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介绍,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非是对所有类型用地规模“一刀砍”,而是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居住等生活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扶贫开发等必要用地。
2015年 土地利用计划即明确“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扶贫开发建设用地,且继续按照3%-5%的比例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等。
实际上,2014年的用地结构已经初现变化。
国土部资料显示,2014年 国有建设用地批准面积为61万公顷,同比下降16.5%,且供地结构出现变化。具体来看,工矿仓储用地同比下滑29.9%,房地产同比下降25.5%,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被重点保障,同比下降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