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8 14:19:53 作者:楹庭律师团
拆迁方(甲方):
被拆迁方(乙方): 社村民 家庭
安置方(丙方):
见证方(丁方):会
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房屋所在地点:会东县老口乡老炉房村 社,共_____层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 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农村住宅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 土墙土木结构,附属宅基地及附属院落土地 平方米。
第二条 被拆迁人家庭基本情况
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分别是 (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见附表)。其中年满18岁的有 人,分别是 。
第三条 补偿方式。
(一)房屋拆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实行补偿价格包干,甲方只支付补偿费用,不承担安置及搬迁等相关责任。
(二)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的方式。
(三)经协商一致,拆迁补偿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每人 元包干,按乙方家庭2011年12月底有效户口人数确定。经协议各方审定,共计应补偿 人。
(四)被拆迁房屋、附属构筑物、宅基地及附属院落土地,及各种搬迁补贴等,共计补偿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
1、房屋、附属物、构筑物及附属院落土地等的货币补偿金额小计 ________元;
2、各种搬迁费用、临时过度性租房补偿等包干补贴______元。
(五)拆迁期限及补偿款项按如下办法支付:
1、本协议签订并支付 付款后 60 日内,乙方完成搬迁并拆除其需搬走的所以附属物,并将搬迁后无争议的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2、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含乡、村两级)后三日内 付 % ,乙方拆除其需用物品并完成搬家后付 %,乙方搬迁后交场地给甲方使用时付 %,共计100%。
3、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一致签字同意_____ ____作为乙方家庭代表人,授权其作为家庭代表人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
4、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统一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搬迁安置、财产分配、补偿费用分配等事务安排及纠纷,一律不承担责任。
(六)因实行货币补偿,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丙方对乙方提供安置办法及安置用地,组织临时过度安置和正式安置工作,丁方监督指导。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百分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计算。
2、协议生效并如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如不按期进行和完成搬迁,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本协议金额的百分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同时,甲方可向有关机关申请拆除。
五、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丙方、丁方乙各执一份。
拆迁人(甲方)(公章): 被拆迁人(乙方)(签章):
代表人: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方(丙方): 见证方(丁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