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3 13:20:02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依法维权的主要依据。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你手里有协议原件吗?拆迁协议丢了会影响补偿吗?
1、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
经常有被拆迁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拆迁方的工作人员说给他几套房,多少现金补偿,最后没有完全兑现,要证据也没有。当然了,只有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才有法律保障。实践中,只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口头上承诺任何条件都是没有保障的。
2、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证据效力要大得多。
楹庭拆迁律师团认为,相关部门口头让你的企业停业,让你限期搬迁腾房,没有书面通知效力大。因为你不知道这是个人的意思表示,还是相关部门的合法行为。正常情况下,当征地公告、征收决定下达之后,政府部门或者政府的职能机关,可能会用两种方式通知企业停产停业。就是口头或是书面的。也就是直接发一个要求你限期停产停业的公告;或者口头通知企业停产停业。对于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我们要加以区分,因为两种形式所产生的效力有所不同。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其证据效力要大得多。楹庭拆迁律师团的董国女、路永强、陆迦楠和汪庆丰曾办过很多征地拆迁案件。
3、要保留拆迁补偿协议原件,拒绝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和按手印。
(1)很多行政机关为了达到拆除的目的,常常以各种行政例行检查为由查看、核实与土地房屋相关的证件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为由将企业的证件收缴、扣押,从而变相的组织企业的维权。而随着这种做法有效的达到了行政机关低成本拆迁的目的后,随即又衍生出了以需要上级审批或者其他理由,将被征迁人签字摁手印的协议拿走,不履行或者篡改协议的行为。
(2)楹庭拆迁法务部认为,如果手中没有协议,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4、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丢了,不会影响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楹庭拆迁律师团对于以上观点表示认同。协议签订时起,就形成法律关系。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2)因为拆迁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如果拆迁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最好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楹庭拆迁律师团是这样认为的。
5、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办事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6、去拆迁部门补办安置补偿协议时,还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 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