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3 11:21:14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拆迁之前,要清点财产,要多少补偿能心中有数,还有注意在拆迁之前拍照拍视频留存证据,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材料。同时在涉案房屋留人看守,以防房屋遭到偷拆,却没人承认。
第一项:清点资产,为评估做准备。
在面临拆迁的时候,拆迁户不清楚自己家里有多少资产,企业主不了解自己企业的资产状况,更不清楚应该补偿多少。即使与拆迁方谈判,也是无从下手。有的人根据一些传闻漫天要价,也有一些人等待拆迁方评估价格。但是评估公司都是拆迁方指定和委托的,评估价格普遍较低。被动等待并不是个好办法!被拆迁人要对相关资产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争取自己请评估机构,与拆迁方请的评估机构面对面谈判,最终获得公平合理的评估结果。
第二项:准备财产清单,为拆迁补偿提供估价依据。
财产清单包括所涉土地、房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机器设备、房屋内部物品、内部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等。楹庭建议被拆迁人要对因拆迁可能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事先做估价,用拍照拍视频等方法保留证据,留存房屋、厂房被拆迁之前的原貌,从而有利于公平合理的评估,为将来获得合理补偿提供依据。
第三项:准备证件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合资建房协议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强制执行申请书、裁判文书等。
2、补偿协议、其他相关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补助和奖励办法、安置补偿方案、土地承包合同、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工商登记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收证明、会计账簿、授权委托书、信件、公证文书等。
第四项:房屋内留人看守,以防被偷拆。
楹庭认为提前对建筑物内外的每一处拍照、对建筑物里的物品拍照并列清单、被拆除后对建筑物内外的每一处拍照、及时报案。如果有人突袭偷拆,要对拆迁现场拍摄清晰照片和视频证据、录音、保护拆迁现场,并记录时间、地点、人物、车辆和现场情况。
第五项、被拆除的诉讼时效
(一)拆除案件的起诉期限缩短为6至12个月,别错过维权时效。
(1)按照新行诉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告知当事人诉权,其二是起诉期限为1年。通常来说,拆除发生后,想要起诉政府拆除违法,需要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在拆除案件中,政府有时实施拆除前不予书面通知,或是下达的文书中没有提示当事人诉讼的权利,此时当事人在1年内均可提起诉讼。在拆除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愿意立刻起诉政府,而是选择信访、举报、找领导等方式尝试解决,时间拖延很久,问题也不易得到解决,等到真的下定决心起诉时却错过了起诉期限,丧失了维权机会。然而在2000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同样情况下的起诉期限为2年,所以对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读者反而更需要格外注意,不要忽视了法律规定的变更导致超过起诉期限。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遭遇了非法拆除,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别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错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