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14:35:27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面对征地拆迁,有些朋友们可能不清楚要做哪些事情。楹庭告诉大家,拆迁户们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要非常谨慎!索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也非常重要!知道这5件事,帮助你提高补偿。
1、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要谨慎!
如果拆迁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被拆迁人对补偿协议有异议,不要在协议上签字,也不要领取任何形式的补偿。一旦签了协议,将来获得继续救济的空间会变得很小。实践中,只要签了协议的,就在法律上默认为达成协议。所以签字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获胜的先例几乎没有。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非常重要!
如果被拆迁人与拆迁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一定要向其索要协议的原件。也注意不要签订空白协议,在空白协议上签名,将来拆迁方可能会任意填写内容。被拆迁人可能会遭受很大损失。还要注意,口头协议的效力要比书面协议小的多,并且拆迁方很有可能不履行承诺。
3、随时搜集、保存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和材料。
最好保留证据原件,如果有录音、录的视频和照片,千万不要删除原件,要保留拍摄时使用的手机和照相摄像机等。即使将其复制到电脑上、U盘或者移动硬盘中,也不要删除原件。
4、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报告内容的认定都要谨慎。评估结果对补偿数额有很大作用!
如果有不同意见,或者发现什么问题,及时提出来,并申请复核。楹庭认为被拆迁人具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也就是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这项权利非常重要!这里指的评估机构不仅指本省,也不仅只是政府提供的名录内的评估机构。
(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申请评估。
(2)对面积有争议时,有权申请测量。
(3)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很重要!
楹庭的董国女认为被拆迁人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具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也就是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这里指的评估机构不仅指本省,也不仅只是政府提供的名录内的评估机构。被拆迁人有重新测量鉴定和评估权。哪些因素决定拆迁补偿的多少?被拆迁人尽量自己选择评估机构!
(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申请评估。
(2)对面积有争议时,有权申请测量。
(3)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6、房屋被拆除了,要注意别错过6至12个月的诉讼时效。
(1)拆除案件的起诉期限缩短为6至12个月,别错过维权时效。
按照新行诉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告知当事人诉权,其二是起诉期限为1年。楹庭提示您,通常来说,拆除发生后,想要起诉政府拆除违法,需要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在拆除案件中,政府有时实施拆除前不予书面通知,或是下达的文书中没有提示当事人诉讼的权利,此时当事人在1年内均可提起诉讼。在拆除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愿意立刻起诉政府,而是选择信访、举报、找领导等方式尝试解决,时间拖延很久,问题也不易得到解决,等到真的下定决心起诉时却错过了起诉期限,丧失了维权机会。然而在2000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同样情况下的起诉期限为2年,所以对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读者反而更需要格外注意,不要忽视了法律规定的变更导致超过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