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6 17:26:58 作者:楹庭律师团
文章导读:拆迁方通知你自行拆除房子,你会拆吗?还是坚持到最后被拆除?
1、拆除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楹庭拆迁团了解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面对促拆通知,你能做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如果行政机关发布强制拆除的通知,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违章建筑的违法之处,提出异议。
(3)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机关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4)《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3、到底要不要自行拆除房屋?
(1)不管涉及违章建筑,还是遇到征地拆迁,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后很难获得补偿。倘若被非法拆除,将来可以根据获取的证据,申请国家的行政赔偿。
(2)如果您遭遇了非法拆除,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别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错过诉讼时效。
楹庭提示您:
我们在拆迁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多违法的行政行为,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地的征地拆迁政策和安置补偿标准不同,征地项目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