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楹庭拆迁律师

时间:2019-08-13 17:34:24 作者:楹庭律师团

通俗的说,土地性质是指你家的地是团体土地仍是国有土地,这不仅关系到你的土地可以用来干什么,建房、种田、建养殖场、盖楼......更重要的是在遇到征收土地时,这关系到如何补偿、补偿多少的问题,因为团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哪些土地归于团体土地,哪些土地归于国有土地,在遇征收时,又如何判别自己的土地性质,争夺合法合理的补偿呢?下面楹庭律师将为您具体讲解。
 
1、清晰土地性质,争夺合法合理补偿
 
       (1)国有土地。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享有的仅仅土地的运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则,国家所有的土地包含:(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乡村和城市郊区中现已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归于团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悉数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归于其成员团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安排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人成建制地搬迁后不再运用的原归于搬迁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
 
        楹庭律师提示我们,上述(五)并不是说此种情况下团体土地直接转为国有土地,而是指国家此刻可以依法将团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问题,通常是征收或者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子,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要素的影响,所以关于补偿标准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需求各地结合本身情况制定标准,但补偿的一个大原则是“不得低于现有生活水平”。
 
      (2)团体土地。实践中,跟农人最常见的团体土地主要指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可是,需求留意的是,农人个人享有的仅仅这些土地的运用权,可是所有权归于团体经济安排。
 
         关于农用地,通常会触及将其征收为国有土地,此刻需求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不然,未经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私自将其用于非农建造的,归于违法行为。
 
         征收团体土地时,要按照土地的原有用处进行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国有土地仍是团体土地?谁来告诉我?
 
        得知自己土地性质的方式有许多,除了根据上述法律规则作出判别外,还可以经过一些愈加清晰或者威望的办法确认自家土地性质。
 
     (1)请求政府信息揭露判别。请求政府信息揭露往往是打开征收信息大门的第一步,被征收人可以经过请求政府信息揭露的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的信息,清晰土地性质。
 
     (2)根据手中持有的土地证判别。我国实行土地挂号发证准则,目前我国核发三种土地证:对团体土地核发团体土地所有权证、对用于非农建造的团体土地核发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权证、对国有土地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因而,土地证持有人可以看一下自己手中持有的土地证,上面有记载土地性质是国有仍是农人团体所有。
 
     (3)查询土地档案。《土地挂号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则:国家实行土地挂号材料揭露查询准则。据此,被征收人可以经过查询土地档案判别土地性质。
 
 
以案说法
 
        2017年5月3日,请求人何女士向被请求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查办请求书》,要求依法对硚口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将请求人依法拥有运用权的国有土地挂号为团体土地并编制征地申报材料(一书四计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办。2017年6月26日,被请求人作出了《关于的回复定见》,该回复中称:经查,2011年5月,原武汉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出具了土地勘察界定技术陈述,基本情况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2.3411公顷(悉数为团体土地),坐落在硚口区长丰街某处土地利用现状为建造用地(乡村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则,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经国家依法征收后,其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才干成为国家所有,关于请求人的情况,被请求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置。2017年6月27日,请求人经过EMS向被请求人邮寄了该回复定见。
 
复议决议
 
        复议机关经审理以为,被请求人在答复中称,将对请求人持有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证进一步调查核实,标明被请求人的调查尚未完毕。因而,被请求人作出的答复根据缺乏,不符合法律规则,遂决议:撤销被请求人2017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XX<查出请求书>的回复定见》,责令被请求人在法定期限内从头作出处理。
 
典型意义
 
        公民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有权对政府机关制作的相关信息要求揭露、对具有行政查办责任的行政机关请求行政查办,行政机关处理查办请求时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作出答复,而本案行政机关未查明事实即作出答复,明显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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