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规定:征地补偿费将优先用于缴纳社保

时间:2016-05-06 15:07:32 作者:楹庭律师团

  去年地震后,绵阳大量的灾后重建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征地情况十分复杂,绵阳急需出台一套系统、统一、完整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绵阳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让被征地失地农民进社保,确保他们老有所养,生活水平不降低。
 
  近日召开的绵阳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上,绵阳市决定出台《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下称新办法)。新办法对征地涉及的人员安置方式、住房安置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被征地失地农民纳入社保
 
  根据新办法,绵阳征地拆迁的人员安置方式将彻底改变。
 
  据介绍,以往的人员安置方式,是将征地的各类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或由上一级组织管理使用,给被征地农民发放生活费。导致一些被征地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出现一些社会矛盾。新办法明确规定,将被征地失地农民纳入社保,各类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保,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根据 和省的有关文件,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应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以及当地政府共同缴纳,新办法明确了社保资金的筹措渠道。农民个人缴纳部分以其所得的安置补助费缴纳;农村集体缴纳部分来源于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 先统筹用于被征收土地应安置人员参加社保。
 
  提高征地使用效率
 
  过去,绵阳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安置采取划分宅基地,拆迁户自建住房的方式,拆迁户通过多余房屋出租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但这种方式 大浪费土地且难以保证房屋质量,出现大量“城中村”,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城市形象。
 
  新办法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安置做出明确规定,提出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货币化安置三种方式。其中,统规统建以还房的方式进行住房安置,最能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新办法规定,被征地块在绵阳城市建设区内的,实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并规定了还房的具体办法及资金筹集渠道。此外,统建房安置按每个安置人员2平方米标准,无偿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营用房,收入全部用于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费用及统建房安置户的物管费用支出。
 
  据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介绍,按以往划分宅基地的住房安置方式,一亩地只能安置约26人。按新办法实行统建房安置后,若容积率按1.8计算,一亩地可安置40人, 大节约了土地。还将会带来城市环境的改善,同时减轻政府对“城中村”改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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