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

时间:2018-09-21 08:03:25 作者:楹庭律师团

集体土地程序

1、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

2、两公告一登记。(依次为:征用土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4、区县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仅限于划拨土地)。

5、办理项目核准、备案。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上为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的一般程序,由于各地方不同。故难以做精确总结,该程序总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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