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1021:董国女律师代理张某、邱某诉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告知一案
【案情概要】
2014年9月16日,因为想得知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拆迁材料,原告张某、邱某向台儿庄区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分别于2014年10月8日与2015年1月29日作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原告不服被告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作出的(2015)第1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风采】
本案诉讼代理律师为董国女律师。董国女律师为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楹庭拆迁律师团的 席律师,董国女律师在拆迁补偿方面有超过15年的执业经验。本案审理中,为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董国女律师明确办案思路,整理出详细资料,向法院提交12份证据,将事实与法律相结合,清晰指出被告行政行为违法点,使原告最终获得胜诉判决。
【案件意义】
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政府会像本案被告一样以“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告的掌握范围”为由,从而作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但实际上如果政府存在违法点,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会用合法的方式撤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您来到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会全心全意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胜诉判决】
——详见最高法裁判文书网
[选择楹庭律师的理由]
董国女律师,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董国女律师多年来专业从事土地房产、征地拆迁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验,被称为“农民土地权益斗士”。2002年从业以来,代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及房产类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起群体性重大疑难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了的合理补偿,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认可。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批准,专注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拆迁、政企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专业性律所。本所主任董国女律师自2002年执业以来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建立起一支以业务能力精湛、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为核心的专业律师团,维护了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全国各省市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社会法治发展做出了积 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