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相关部门签协议却被“放鸽子”该怎么办?

时间:2021-01-25 16:12:39 作者:楹庭律师团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四川省XX市XX县委为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出台会议纪要,决定对该县XX纸业公司进行关停征收。根据会议纪要,县政府安排镇政府于2013年9月与XX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XX公司关停退出造纸行业,镇政府受让公司资产并支付对价。

协议签订后,XX公司依约定履行了大部分义务,镇政府接受了公司的厂房等资产后,于2014年4月由县政府、镇政府共同支付了部分补偿金,之后经多次催收未再履行后续付款义务。XX公司故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要旨

界定行政协议有以下四个方面要素:一是主体要素,即必须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机关,另一方为行政相对人;二是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三是内容要素,协议内容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意思要素,即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案涉资产转让协议书系县政府为履行环境保护治理法定职责,通过镇政府与XX公司订立协议替代行政决定,其意在通过受让涉污企业永佳公司资产,让XX公司退出造纸行业,以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共利益,系行政协议,相应违约责任应由县政府承担。

律师分析

行政协议的识别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标准进行:一是形式标准,即是否发生于履职的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协商一致;二是实质标准,即协议的标的及内容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取决于是否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公共服务;行政机关是否具有优益权。

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十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08-3855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