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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27 22:29:1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各市(地)、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
根据省统计局、税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定,现将《2011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公布前已处理结案的农机事故,仍执行原标准。
附件:2011年度黑龙江省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标准
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完)
董国女律师
路永强律师
孟雷律师
汪庆丰律师
张凤宾律师
杨庆律师
刘云律师
刘敬祝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