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4-12-28 12:22:0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粤国土资测绘发〔2012〕129号 分类导航:建设规划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12-08-28 关键字:卫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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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8月28日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2〕129号发布 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条 为促进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GDCORS”)的推广使用,规范GDCORS的应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GDCORS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联网共享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以下简称“基准站”)系统,包括:省级系统和市级系统。

   省级系统是指由省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基准站网和省级控制中心。

   市级系统是指由地级以上市财政投资建设,并在建成后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基准站网和市级控制中心。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用管理GDCORS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GDCORS的应用服务和统一管理。地级以上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系统的应用服务和管理,并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相应的服务机构承担GDCORS的维护管理、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 基准站属永久性测量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保护和管理。

   第六条 新建基准站的,应根据已有站点分布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建设方案,征求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建设。如需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应在满足GDCORS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纳入GDCORS统一管理。

   迁建基准站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后,再按照新建基准站条款重建。

   第七条 基准站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相应的服务机构负责基准站的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统一存储、保管。纳入GDCORS统一管理的基准站的实时数据流必须实时传输到省级控制中心,市级控制中心同时做好本区域数据的备份工作。

   第八条 GDCORS可对外提供基准站坐标成果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数据服务、实时定位服务、GNSS数据后处理及成果坐标转换服务。

   第九条 基准站坐标成果属 秘密测绘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使用,用于 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第十条 技术服务应由服务机构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须包含测绘成果保密的相关条款,并可按 规定标准收取用户技术服务费。

   第十一条 用户应当在测绘成果使用协议或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GDCORS.使用GDCORS过程中获取或产生的数据,属于 秘密的,应当按照 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

   第十二条 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需要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的,应当填写《GDCORS用户申请表》(见附件),并向服务机构申请使用。

   第十三条 GDCORS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基础测绘、省级基础测绘和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以及跨地级以上市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的,向省级系统服务机构申请。

   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该区域有市级系统的,向当地的市级系统服务机构申请,该区域没有市级系统的,向省级系统服务机构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的用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本省测绘资质单位;

   (二)在本省从事测绘活动并已按规定进行项目备案的省外测绘资质单位;

   (三)其他确需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且具备测绘成果保密条件的用户。

   外国的组织、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申请使用GDCORS实时定位服务的,按 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五条 申请使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GDCORS用户申请表》。

   (二)提交需使用GDCORS实时定位的相关证书、证明、执照、合同等材料。

   1、本省测绘资质单位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2、省外测绘资质单位提供测绘项目合同、测绘项目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其他用户提供使用申请、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市服务机构应当准予申请。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省、市服务机构应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签订服务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GDCORS实时定位服务用户须每年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用户分为年度用户和临时用户两类:年度用户服务期限为一年,临时用户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期限。

   第十九条 GDCORS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对外提供实时定位服务,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涉密坐标系实时定位服务软件。

   市级控制中心在用户注册后应即时告知省级控制中心,并在事后上交申请材料以便省级控制中心接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市级控制中心实时定位服务应接受省级控制中心的实时监督,保留并上交实时定位服务记录。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GDCORS用户申请表
http://www.gd.gov.cn/govpub/bmguifan/201209/t20120905_166943.htm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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