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

时间:2014-12-28 12:23:26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金融保险 证券期货 所属类别:部委行业规章 发布日期:2009-05-26 关键字:深交所 广西 政府债券 上市交易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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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09年6月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证券编码“109023”,证券简称“广西0901”,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利率1.67%,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日为2012年5月25日,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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