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水文水资源贵港分局实行

时间:2014-12-28 12:23:35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贵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贵政发〔2009〕25号 分类导航:审批监管 机关事务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9-08-27 关键字:贵港市 水文水资源 双重领导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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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水文水资源贵港分局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通知

贵政发〔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贵港分局实行自治区水利厅和我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增挂“贵港市水文水资源局”牌子,原人、财、物管理渠道不变。

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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