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

时间:2014-12-28 12:23:58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河池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河政办发[2008]29号 分类导航:建设规划 环保卫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8-02-27 关键字:河池市 污水 管网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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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29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是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工程建设,现就加强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是自治区层面推进的重点项目,是自治区5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工程务必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全面解决城市污水污染问题,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管理城市,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工程顺利建设。

  经研究决定,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的业主,市市政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市市政管理局在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见河政办发[2007]84号)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协助工作,抽调期为一年,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分配如下:市建规委1人、市水利局2人、市市政局3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若干人,抽调人员要服从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安排,原则上原单位不能再安排其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完善机制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金城江区配合开展土地征用和协调解决管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沿途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全面协调、指导和检查;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国债资金衔接和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及报批;市建规委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指导;市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的业主,必须坚持质量 ,按规定工期科学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审定。要严格规范工程的发包承包行为,禁止将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的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经主管部门同意,且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符合 的规定。承担施工、监理的企业必须对施工过程实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安全规范,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严格监理。项目建设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四、加强督查和做好舆论引导

  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每月5日前书面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联系该项目的市领导汇报。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对市民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积 支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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