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

时间:2014-12-28 12:04:54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文号:毕署办通〔2009〕126号 分类导航:环保卫生 审批监管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9-08-04 关键字:贵州省 毕节地区 三岔河流域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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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126号

 

 

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采取“一河一策”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四

  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三岔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确保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安全,确保我区境内三岔河水体质量得到改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9号)精神,结合我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坚持近期集中治理与远期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目标要求,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严格限制发展水污染行业,对工业、生活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以关注水问题、提高水质量、改善水环境为核心,扎实开展河流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流域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流域环境现状

  三岔河流域在我区境内涉及织金、纳雍、威宁三县,现有工业企业近200家,主要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金属矿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压延和冶炼加工业及有色金属压延和冶炼加工业,现流域内工业废水年排放量540万吨,流域内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流域内每年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11000吨,河流水质受到严重污染。2008年,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的三岔河流域两个断面水质均低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未达到规定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治理目标

  到2010年底,流域企业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切实控制,三岔河区内河段水质明显改善,达到 和省规定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河流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

  织金、威宁两县污水处理厂必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时建成投运,纳雍县污水处理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并达到65%以上的处理能力;新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务必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建设中央控制系统。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建设局、地区发改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国土局。

  (二)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继续采取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原煤开采和洗选、铁合金、轻工、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开展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污染物少排放或零排放。所有洗煤厂必须于2009年底前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在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投产煤矿要于2009年11月30日前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生猪定点屠宰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地区下达的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饮料和食品生产企业要对污染进行整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环保局、地区煤炭局、地区经贸局、地区商务局。

  (三)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95号)规定的淘汰计划,制定我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同时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经贸局。

  (四)强化沿河规模畜禽养殖场管理

  在三岔河流域织金、纳雍、威宁三县干流和一级支流沿岸禁止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外的养殖场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并同步建设废水处理和粪便处理等治理措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粪便经处理后实行综合循环利用。原有的规模养殖场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养殖废水和粪便治理任务,同时积 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确保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得到优化处理。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环保局。

  (五)注重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无污染”的生态农业发展原则,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农村生活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控制力度,强化农药、化肥对农田污染的监督管理,正确引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有效抓好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农业局、地区环保局。

  (六)做好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

  进一步抓好流域河流的河容岸貌建设,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污口截污封堵,禁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对具备封堵条件的排污口坚决实施封堵;整治和取缔临河取土及河堤耕种;加强护岸林建设,做好河岸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植被破坏;按照 政策规定严格管理水资源,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切实保护好流域水资源。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水利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环保局。

  (七)切实防治医疗污染

  三岔河流域织金、纳雍、威宁三县涉及的县城和乡(镇)现有医院(卫生院、医疗诊所)必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医疗废水的治理,达到《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新建医院(卫生院)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和医疗机构有关要求同步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人民政府,地区卫生局、地区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

  为确保三岔河“河长”制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地区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县和地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地区将根据省的要求,制定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各县政府是辖区内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任“河长”,属 责任人,对本辖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辖区内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确保计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圆满完成省、地下达的水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扎实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流域环境得到改善,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二)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

  严格执行 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从严控制建设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管理,从严审批有水污染物产生和环境风险高以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凡是项目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严把环境保护准入和竣工验收关,将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一律不准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实现“增产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和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审批,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

  (三)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区域限批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和在规定时限内河流出境水质达不到标准的县,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该县新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在规定时限内被限期整改且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县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河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县级“河长”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和评优创先“一票否决制”。

  (四)建立河流出境断面监测通报预警制度

  地区将制定有关县出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值, 由地区环保局定期组织监测并发布监测简报,并将各县河流考核断面的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县政府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跨界断面水质超过考核标准的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根据省的要求,由地区财政局根据环保局按照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计算的扣缴数额直接从县财政扣缴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五)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县和部门要进行舆论监督,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和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一: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吉勇(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吴 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成 员:胡大贵(行署副秘书长)

  方星志(地区环保局局长)

  杜培忠(地区监察局局长)

  倪小兵(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克明(地区建设局局长)

  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周遵富(地区经贸局局长)

  安 宁(地区卫生局局长)

  张政纲(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恒书(地区煤炭管理局局长)

  常 瑜(地区水利局局长)

  黄光江(地区农业局局长)

  牛贵河(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索绍兴(地区林业局局长)

  陈春芬(地区商务局局长)

  杨 劲(地区环保局总工程师)

  高 青(织金县人民政府县长)

  郭 华(纳雍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 波(威宁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环保局,方星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抓好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附件二: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各县行政区域河流“河长”名单

河流

名称

河长

职务

河流名称

河长

职务

三岔河

张吉勇

专员

织金县

白水河

高青

县长

纳雍县

三岔河

郭华

县长

威宁县

大河

陈波

代县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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