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12:05:01 作者:楹庭律师团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9-2010年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20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2009-2010年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毕节地区2009—2010年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国发(1996)51号)、省人民政府《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黔府发(1998)45号)和行署《毕节地区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意见(1999年—2010年)》(毕署发(1999)122号)精神,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推动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振兴经济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把质量兴区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使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提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产品质量
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使全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9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企业按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95%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全部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工业企业采标率达到100%。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受检率达到100%,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5%以上。提高农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县级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100%。县级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创建贵州省名牌和贵州省著名商标有较大突破。
(二)工程质量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使工程质量有大幅度提高。工程质量全部达到 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后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达95%以上。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 标准规定。大力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争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服务质量
通讯、供电、供水、餐饮、旅游、城市交通、商业零售、物业管理、医院、社区服务等主要服务行业建立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大力推进服务行业重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四)环境质量
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2010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质量兴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地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 勇(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何 旭(行署副秘书长)
邓泽亮(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克明(地区建设局局长)
陈春芬(地区商务局局长)
方星志(地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 陈恒书(地区煤管局局长)
李玉平(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郭 瑾(地区经贸局副局长)
张 春(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蒋才勇(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邓 韬(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杨晓铁(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邦富(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颜春龙(地区广电局副局长)
邓 毅(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云芬(地区乡企局副局长)
杨孝忠(地区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余卫国(地区邮政局副局长)
海 市(地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卢 瑶(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唐廷模(地区粮食局副局长)
杨 劲(地区环保局总工程师)
吴俊勇(地区人行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邓泽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个工作组分别是:产品质量工作组,由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邓毅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工程质量工作组,由地区建设局张春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服务质量工作组,由地区商务局蒋才勇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环境质量工作组,由地区环保局杨劲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
地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制定政策措施,解决质量提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质量兴区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质量兴县(市、区)工作的领导。
质量兴县(市、区)工作是质量兴区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质量兴县(市、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制定质量兴县(市、区)活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措施。已经开展质量兴县(市、区)的县(市、区),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修订目标,每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1、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切实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状况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定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质量兴区工作的合力,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兴区、质量兴县(市、区)创造良好的条件。行署将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地直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 、措施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对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制定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质量兴区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税收、奖励、优惠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让质量意识强、管理水平高、质量状况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得到优先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要着重在政府补贴、信贷支持、项目投放、产业扶持、政策倾斜等方面把企业质量状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贵州省名牌产品的企业, 质量兴县(市、区)先进单位、 质量管理卓越企业、 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省质量兴县(市、区)先进单位进行适当奖励。
3、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要努力确保实施名牌战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标准修订及实施等专项经费,保证各项质量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按 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要增加对企业产品质量培训、产品质量认证等基础工作的投入,积 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抓好各级各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3·l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l0年)》、《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和《毕节地区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意见》等质量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人人为质量兴区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后劲
重视人才培养,建立质量管理人才库。大力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培养一支由质量专业、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人才队伍,为质量兴区、质量兴县(市)提供人才保证。
(五)以质取胜,提高产品质量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带动全区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质量兴企、兴业等活动,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2、严格市场准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取得相应资质,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要建立和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强对食堂和县级以上城市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工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积 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努力构建计量测试、质量检验和标准化服务三个平台。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积 开展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及其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场)严格执行 禁、限用农药、兽药有关规定,严格疫病防控,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4、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督促药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六)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城市公共场所、公用设施、道路照明等领域的质量管理,加强对建筑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推动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承诺制,消灭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严把建筑工程原材料及设备器材关。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坚持施工过程自检、互检、交检,消除不合格环节,做好竣工后保修和顾客回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 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初步设计(主要指 融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性项目)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推行设备监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七)加快标准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全面推行服务质量 标准以及各行业制定的“示范窗口”等优质服务标准。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服务性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进经营服务的条件,健全服务质量体系。推行服务行业社会承诺和顾客满意制度,建立优质服务市场。星级饭店必须按涉外饭店星级划分和评定的 标准,逐步实现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要逐步建立服务标准,设立投诉电话,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运输业以“安全、快速、便捷、经济、舒适”为目标,强化“旅客、货主至上”观念,热情待客,切实提高客货运车站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
(八)严格执法,保护环境
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 标准,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管理,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推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细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确保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量,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逐年削减,促进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加大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和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九)加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不断完善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制度建设,逐步构建全区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以搭建信息化平台、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为目标,逐步实现质量信用资料分批上网发布和动态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以质量诚信建设推进社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