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14-12-27 21:55:2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鸡西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06-13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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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 8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鸡西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上年度地质灾害情况及今年地质灾害情况预测

  2007年,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市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全市没有发生明显的地质灾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平均降水量正常略少,但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各月份趋势如下:6月份降水略少,降水量为70-80毫米,比历年同期少1-2成;7月降水略多,降水量为130~140毫米;8月降水略少,降水量为80~90毫米。根据气象预测情况分析,7月份降雨集中,而且有局地暴雨发生, 易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应加强监测预防。

  地质灾害防范期为6月-9月。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通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业现场调查确认,全市已发现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

  鸡冠区1处

  鱼亮沟滑坡

  城子河区1处

  白石后山滑坡

  恒山区5处

  1.红旗乡民主村三组北山滑坡

  2.红旗乡民主村一组泥石流

  3.红旗乡民主村二组泥石流

  4.柳毛乡裕丰村泥石流

  5.柳毛乡安丰屯泥石流

  滴道区2处

  1.兰岭乡平安村四组泥石流

  2.兰岭乡新建一组泥石流

  梨树区2处

  1.梨树乡石场村二组泥石流

  2.梨树乡石场村四组泥石流

  麻山区3处

  1.麻山乡新光村一组泥石流

  2.麻山乡土顶子村泥石流

  3. 麻山乡共荣村泥石流

  鸡东县4处

  1.永和镇长安村泥石流

  2.永和镇保安村泥石流

  3.哈达镇东风三组地面塌陷

  4.201国道麒麟山标志牌处崩塌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我市各类地质灾害中潜在危险性较大,需特别加强防范的地质灾害。

  (一)城子河白石后山滑坡

  该滑坡体岩性为砂砾岩,风化破碎严重,稳定性差,遇强降雨等诱发因素 易滑动,直接威胁坡下十几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建议近期立项治理。

  (二)201国道两侧崩塌

  201国道鸡西至七台河段两侧山体坡度大于70度,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崩塌物崩落,特别是麒麟山标志牌304-308公里之间的四处崩塌体对201国道构成较大威胁。应注意监测,随时清除崩塌危险物,消除隐患。

  (三)柳毛乡裕丰村一组泥石流

  该泥石流沟为南北向,上游为三面环山20 度的坡耕地。沟两侧有20余户居民,一些房屋地势低于沟底,遇强降雨 易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沟两侧居民生命安全。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采取必要工程治理,同时必须退耕还林。

  (四)柳毛乡安丰屯泥石流

  该泥石流沟为近东北向,在屯子中心经过,上游为东面和西面20多度的坡耕地。沟两侧有40余户居民,遇强降雨 易产生水土流失,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沟两侧居民生命安全。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采取必要工程治理,同时必须退耕还林。

  (五)麻山乡新光村一组泥石流

  新光村一组泥石流冲沟在村中穿过,由于北部山坡开垦耕地水土流失严重,遇大雨 易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村内居民生命安全。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并进行工程治理,同时必须退耕还林,从根本上消除泥石流的威胁。

  (六)梨树石场村二组泥石流

  石场村二组泥石流每年都有发生,其地形地貌坡陡沟深,山坡上开垦耕地水土流失严重,遇大雨 易引发泥石流,危险性 大,严重威胁村内几十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并进行工程治理,同时必须退耕还林,从根本上解决泥石流的防治问题。

  (七)恒山区民主村二组泥石流

  民主村一组泥石流每年汛期均有发生,该泥石流沟从居民区中通过,严重威胁村内居民安全。该处泥石流主要由于上游坡地开垦造成。近期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并进行工程治理,同时必须退耕还林,从根本上消除泥石流发生的条件。

  (八)鸡东哈达镇东风村三组地面塌陷

  由于采煤塌陷造成东风村三组居民区地面标高低于汛期穆棱河水位,雨季村内低洼积水,地下水涌冒,威胁村内居民安全,危险性很大。应尽快按照搬迁撤离方案,完成搬迁转移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

  (一)地质灾害预防

  1.监测。地质灾害监测由灾害点所在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崩塌滑坡灾害的监测每周进行一次。雨天及大雨过后一周内每日监测一次。主要是对监灾征兆进行观测和记录,发现异常征兆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2.预警预报。预报预警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发布。根据气象预测,在有较大降水前向各灾害点发出预警信息。各灾点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并做好应急撤离准备。

  3.撤离避让。根据监测情况和预警信息及可能发生的灾情,各乡、村应按防灾预案的计划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撤离。

  (二)地质灾害治理

  各级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以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监测和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措施主要有:

  1.工程措施。修建谷坊、挡墙,以减少泥石流的流量、流速、冲击力,降低灾害危害程度。

  2.生物措施。退耕还林,减少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

  (三)地质灾害应急

  县(市)、区政府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各级政府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入应急抢险程序。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市、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市)区、乡政府应组织各灾害点所在村或其他单位编制本灾害点的防灾预案。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五、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责任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领导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机构。县(市)、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防汛工作体系,统一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建设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市)区、乡镇、村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村或有关单位,要选派有文化有责任心的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要制定各灾害点的防灾预案,遇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

  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一)险情巡查制度。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及时掌握灾害防治情况。

  (二)灾情报告制度。各灾害点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应立即上报所在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接报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汛期值班制度。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汛期安排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在 时间得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七、本方案未列入的或新发生的地质灾害,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鸡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357849。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2668511,2668521,手机:13945803666,13329560016。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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