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

时间:2014-12-27 21:55:29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08-05-28 关键字:
【阅读全文】

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卫生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2008年重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财政管理年”、“医院管理年”目标,规范医疗机构财务收支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药品收入比重和债务规模,强化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卫生部颁布《医院财务制度》中关于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医院预算管理。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和统一规程,编制医院年度部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并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进行监管。同时,对医院执行、调整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监管。

  (二)加强对医疗机构收入的管理。对医院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和规模,医疗收入项目和规模,药品收入项目、标准及其收入占医药收入的比重,其他收入项目、标准和规模进行管理。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支出及成本费用的管理。通过卫生部门日常财务管理和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对医院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及财政专项补助支出进行管理。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结余及其分配的管理。通过审核单位部门预算,对医院业务收支结余资金规模和分配、药品收支结余资金规模和分配、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资金规模和使用进行管理。

  (五)加强对医疗机构专用基金的管理。对医院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的形成和使用进行管理。

  (六)加强对医疗机构债务的管理。对医院使用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用途和规模、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资金安排进行管理。

  (七)加强对医疗机构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对医院固定资产登记、购入、新建(自制)、接收捐赠、无偿调拨(转入)、盘盈(盘亏)、大型医疗设备准入以及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进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八)建立医疗机构季度财务报表制度。从2008年第二季度起,建立省直医疗机构财务季度报表制度,报表种类包括:《省直医疗机构收入支出总表》、《省直医疗机构收支明细表》、《省直医疗机构药品收支明细表》、《省直医疗机构资产负债表》、《省直医疗机构房屋医疗设备情况明细表》、《省直医疗机构金融债务情况明细表》、《省直医疗机构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通过对医院各类季度报表的分析,了解掌握医院近期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水平。

  (九)完善对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落实现行 和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项目、标准,按照 即将出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调整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三、实施时间和步骤

  (一)专项检查阶段(2008年7至8月)。在分析省直医疗机构报送第二季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组织进行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反映医院财务管理的现状,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措施,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二)整章建制阶段(2008年9至10月)。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结合强化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建立医疗机构财务季度报表制度、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评比制度、省直医疗机构债务管理数据库,并由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直医疗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促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08年11至12月)。总结推广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的作法和经验,制定并下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财政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

  (四)日常管理阶段。2009年1月以后,全省各级财政、卫生部门按照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医院一把手负总责,财务部门具体抓好落实,确保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密切协作,合力推进。财政、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作用,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财会人员的积 性,紧密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深入开展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扎实工作,讲求实效。加强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要做为当前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到既有总体部署和要求,又有具体的工作安排,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等项措施,进一步研究提出完善做好对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完)

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胜诉公告

更多

律师团队

更多
  • 董国女律师

    国女律师

  • 路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 孟雷律师

    雷律师

  • 汪庆丰律师

    庆丰律师

  • 张凤宾律师

    凤宾律师

  • 杨庆律师

    庆律师

  • 刘云律师

    云律师

  • 刘敬祝执行主任

    敬祝执行主任

一键咨询一键咨询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楹庭动态

更多

联系我们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400-008-3855
010-88825707
010-88825708
010-88820298
拆迁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在线-留言 拨打-电话 了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