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7 21:55:32 作者:楹庭律师团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下发《全省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安[2008]49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全省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全省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鹤岗市富华煤矿“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政办明传〔2008〕42号》文件要求,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以下简称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百日安全生产行动目的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问题,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百日安全生产行动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殿臣
副组长:杨占报、李文芳
成 员:高立志、王旭、阎琪、各市(行署、总局)建设安全主管局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建设安全站,办公室主任:阎琪。
三、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时间
2008年9 月23日至12月31日
四、百日安全生产行动督查范围
此次百日行动,覆盖全省各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暖、供气的安全生产,
五、百日安全生产行动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3、值班值宿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质、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二)施工现场:
1、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办理情况。
2、工程总承包单位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
3、脚手架、模板、土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等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5、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6、冬期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审批情况。
7、防火、防中毒等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8、是否存在抢工期、赶任务突击生产情况。
(三)有关供水、供气、供暖单位:
1、供水企业水厂净水工艺系统、供水输配系统等构筑物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安全状况;供水管网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情况。
2、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水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燃气管网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槽车装卸等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等情况。
3、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施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气等系统情况。供热管网情况,包括阀门、绝热层、补偿器、疏水器、喷射泵、仪表、固定支架、卡板、滑动支架、井室爬梯等设施安全情况以及排查井及地沟安全情况。
4、值班值宿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质、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省建设主管部门督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七、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方案,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掌握实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凡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期间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要向及时本地政府报告。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效率,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积 行动,广泛参与,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 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检自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责任到具体的人员和岗位。要深入查找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 性。
(五)各地要按要求将辖区内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情况报省建设安全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