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8 00:30:13 作者:楹庭律师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9年房地产领域容积率专项治理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地检查方案》的通知
黑建规[2009]31号
各地(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监察局:
现将《黑龙江省2009年房地产领域容积率专项治理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地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并按《方案》要求上报参加检查人员,积 做好迎检安排。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2009年房地产领域容积率专项治理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地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 建设部、监察部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开展以全省关于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为重点的规划效能监察(以下简称效能监察)实地检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
一、检查范围
十二个地级市、大兴安岭行署建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及所辖市、县规划(建设)局。
二、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一)《关于转发<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黑建规[200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各项内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情况;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特别是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及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要求的各项内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情况;规划编制及报批情况;规划行政许可情况;政务公开及执行情况;城市规划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规划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情况;城建档案机构、人员及档案收缴、管理等。
三、案件处理
(一)在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均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
(二)各检查组应将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本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
(三)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弄虚作假等顶风违纪行为,无论是否具有 "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法事实,均应依法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案件公开处理,通报全省。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中旬开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级市进行实地检查,对县(市)进行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具体到达各地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采取分级检查的方式。由地级市规划局、监察局负责本地自检及所辖县(市)的检查指导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成六个检查组十三个地(市)及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的专项治理及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群众举报案件进行重点抽查。
2、人员组成。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省内规划部门、监察机关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十二个地级市规划局、监察局,大兴安岭行署建设局、监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监察局分别选派一名业务骨干(部门负责人或以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市规划设计院分别选派一名注册城市规划师,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双鸭山市城建档案馆分别选派一名城建档案管理业务骨干参加省检查组,并将选派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于2009年12月4日前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二)检查程序
1、听取地级市规划局关于本地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特别是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自检情况汇报;
2、审查各地级市及所辖县(市)的规划效能监察尤其是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材料;
3、踏勘现场检查项目公示及项目容积率变更情况;
4、对照 "绩效考核表"及专项治理统计表,完成对被检单位的初评打分;
5、就检查情况与被检单位交换意见。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分工
实地检查共分6个检查小组,各设组长和联络员1名(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分工如下:
1、检查组组长:全面负责本组的检查工作,负责与被检单位交换意见、完成本组检查报告以及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
2、联络员:负责与被检单位的联络工作,并对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负责;
3、检查组成员:负责检查地级市及所辖县(市)的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及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填写相关报表,并将各地在该项工作中取得成绩、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交组长汇总。
4、检查组人员分工
(1)省厅及地级市规划局、监察局人员负责检查各地规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审查相关材料填写报表3、4、5并完成报表1(一、三、四、五、六、七)打分。
(2)各规划设计院人员负责审查各地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
--审查相关材料特别是审查各地控详规划编制情况,并完成报表1(二)打分;
--审查并填写报表2第二部分内容。
(3)各城建档案馆人员负责各市、县档案馆工作绩效考核。
--按报表6内容审查各市、县城建档案馆提供的材料,并完成打分。
六、其它事项
(一)专项检查中违规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情节严重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效能监察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全省规划行业先进评选的主要依据。
(三)检查组将按后续通知要求从哈尔滨市统一出发。
(四)检查组完成检查任务后,可以在被检查城市就地解散,检查报表及检查报告等材料交由省建设厅规划处工作人员带回。
报表1: 市(地)、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
报表2: _______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情况报表
报表3: 市(行署)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情况统计表
报表4: 省(自治区、直辖市)200 年度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检查统计表
报表5: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房地产项目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自纠登记表
报表6:__________市、县城建档案工作绩效考核表
http://www.hljjs.gov.cn/UserFiles/200911300958406562.doc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