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观世博•游龙江”旅游宣传推广周

时间:2014-12-28 00:30:13 作者:楹庭律师团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 所属类别: 发布日期:2010-03-22 关键字:观世博•游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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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旅游局,绥芬河、东宁、同江、抚远、萝北等市(县)旅游局:
   为营造世博旅游社会氛围,力争在世博会开幕前在国内掀起世博旅游新高潮, 旅游局定于4月3日至4月10日,在 范围内开展“ 百城世博旅游宣传推广周”大型世博旅游主题活动。根据 旅游局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拟在全省中心城市和对俄有关边境口岸城市组织开展“观世博·游龙江”旅游宣传推广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世博·游龙江”旅游宣传推广周活动是利用世博会重大机遇,展示黑龙江旅游形象、开拓市场、招徕客源、促进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黑龙江旅游知名度、加快黑龙江融入世界步伐的重要手段,对全省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
     各地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积 组织开展各项“观世博·游龙江”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要充分利用好世博会这个百年一遇的宣传和展示平台,积 创新,充分利用和创造各种宣传展示渠道,采取多种宣传营销手段,大力推介世博旅游和黑龙江旅游,推广黑龙江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形象,提高黑龙江旅游知名度。尤其要借助我省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港澳等国际地区的旅游交流优势,精心设计“观世博·游龙江”旅游线路,将我省精品线路与世博会连线,借助世博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我省旅游。请各有关旅游局将各自活动周方案及世博会期间宣传营销工作方案(包括具体手段、宣传内容、宣传时间、优惠政策等)于3月29日前上报省旅游局。
   二、各地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推广周活动。要在当地商业繁华地段或重要景区景点等人流较多的地点搭台设点,散发世博旅游和当地旅游宣传资料,展出介绍世博会场馆的图片,组织市民参与抽奖、现场咨询等互动活动。经上海世博局授权,哈尔滨北国春秋旅行社被指定为“世博游指定旅行社”,负责我省世博团队门票销售及组团观展工作。请各旅游局向当地旅行社及群众积 介绍世博旅游参加方式及旅游内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黑河、绥芬河、东宁等中心城市及对俄口岸要重点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形成轰动效应,争取成为 百城世博旅游宣传推广的典型城市。省旅游局将组织省内新闻媒体对活动组织较好的地市进行宣传报道。世博会有关资料请登录世博网(www.expo2010.cn)查询下载。哈尔滨北国春秋旅行社联系人:艾玉康,联系电话:15004634032。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宣传平台,以专栏、专题的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媒体广泛介绍世博会和世博旅游有关情况,组织开展世博旅游进社区宣传推广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活动使用统一口号“观世博· 游中国”、统一背板图案,各地按统一设计图案制作活动背板( ,请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成功)。 

    四、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各地旅游局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 旅游局、省旅游局的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供活动照片)报省旅游局。省旅游局联系人:李秀梅 0451-85978627,传真:85978610,邮箱:hlglc@sina.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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